参加南浔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一旦发生住院治疗或重大疾病的,除了使用职工医保卡报销一部分费用之外,还可以就自费部分向南浔区总工会申请40%-60%的补助,且除了参加活动的职工本人外,其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也可以提出补助申请,为该家庭送上工会的一份爱心。
自2011年收到区总工会的活动通知后,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每年都积极响应、全员参与,通过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宣传、每场新工企业文化培训中宣讲,甚至从最初的工会全额承担50元/人/年的方式转化成职工本人每人每月承担2元,着实加强了宣传力度、大大提高了职工知晓率。
今年6月28日,当人力资源部的同事拿着文件找大家确认签字时,无一人抗拒、无一人有异议,均纷纷表示自愿加入到互助保障活动中。
我们希望每年这钱都是用来爱心捐助给困难家庭的,而不是花在自个儿身上的,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才好哇!
截止第七期互助活动
洪波一共有31人申请到了补助
太感谢工会组织了这么一个好活动,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这份为我们职工谋福利的心意太让人感动了!
今天上午,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专职副主席参加了南浔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会议,并当选为新一届南浔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监事成员。
洪波为您解读:
南浔区2018年度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
参加对象
凡南浔区范围内已单独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均可 参加本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互助期限为1年
互助起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符合条件的你,
可以享受以下保障项目哦!
分别是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
同时集体参加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那么,如何参与互助呢?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为每人每年50元,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取并统一交纳。互助金一经交纳,不能退还。实施后中途不得办理补、退手续。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人每年10元,互助金由区总工会统一负责承担。
参加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
可享受以下保障:
1.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50%给付补助金;5000元以上部分,按60%给付补助金。
2.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按40%给付补助金。
3.首次住院给付补助金不足300元,补足300元。其次住院按第一、二条补助标准补给。
4.特殊病种门诊(提供特殊病种相关证明材料)的医疗补助与住院医疗补助金计算比例相同。
一个互助期内补助金额最高给付限额为2万元。达到最高给付限额时,互助期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障金、生活补助金除外)
参加“重大疾病互助保障”的职工
可享受以下待遇:
1.首次发现患医保规定的重大疾病中一种或多种疾病时,可领取保障金3000元。
2.根据首次住院治疗的时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按日计算)